會議記錄

第十三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
2025-01-16

中華民國東海大學校友總會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
時 間:民國 112 年 10 月 29 日(日) 14:30-17:30(14:00 報到)
地 點:台中福華大飯店五樓會議室 CR503 (407 台中市西屯區安和路 129 號)
主 席:葉世宗理事長(代)
司 儀:吳昕容 Amanda 秘書長

一、報告出席人員:
理事應到 21 人,實到 16 人,請假 5 人;監事應到 5 人,實到 2 人,請假
3 人。
理 事:葉世宗理事長(代)、劉美華副理事長(請假)、張光永副理事長(請
假)、鄭哲民副理事長、陳淞屏常務理事、林明良常務理事、李世
堯(請假)、林碧揚、王朝明、張豐琦、黃正聰、邱媛美、劉景文、
楊聯智、郭達鴻、朱淑如、林泰弘、蔡文龍(請假)、李青育、姚靜
樺。
監 事:蔡慶瑞常務監事、蔡宗易、洪銘璋(視訊)、施灼杬(請假)、陳勇
全(請假)。
列 席:李福登創會長、吳錫銘總會長(視訊)、李基正輔導總會長、沈哲正
名譽理事長、蔡清華名譽理事長、蘇美月前秘書長、吳昕容秘書
長、黃文結財務長、鐘芳琪副秘書長。
二、請主席宣布會議開始
三、唱校歌
四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五、主席致詞
六、常務監事致詞
七、輔導理事長致詞
八、貴賓致詞
九、報告事項
  一、總會長報告(P1-2)
  二、秘書處報告: (一)報告上次會議決案執行情形(P.3-5)
           (二)會務報告、活動預告(P.6-8)財務報告(P.9)
           (三)各委員會報告(P.10)
           (四)各地校友會、系友會會務報告
           (五)中華民國東海大學校友總會 112 年度工作計畫表(P.14-15)

十、討論事項
案由一、提請討論紀念酒製作相關事宜
說 明: 一、為充實本會會務發展基金與致贈捐款者具有典藏價值之紀念品,本會擬製作享譽 海內外之金門高粱酒,並搭配代表中國一紀年之 12 生肖圖示,製作予以捐款者經典 典藏之酒品。校友總會除了接受校友們的捐款,應該也要有主動爭取財源的計劃!這 次為校總會特製的金門高粱酒,即是我們校友總會主動出擊的方案,希望大家支持! 二、本次製作總量 200 瓶,酒液內容 500ml,製作成本每瓶 1,300 元,標價擬定 8,888 元或 10,000 元。提交本次理監事會討論議決。(附件一 p13-14) (提案人:葉世宗,附署人:陳淞屏)
決 議:決議售價為 10,000 元/瓶。職務捐超過一萬送一瓶,以此類推。

案由二、提請討論本會 2023 年年會召開日期與舉辦形式
說 明:本會第 13 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及年會,擬將於 1 月 27 日(六)於台中福華飯店召 開,並同時辦理第十四屆校友楷模頒獎。提交本次理監事會討論議決。 (提案人:葉世宗,附署人:林明良)
決 議:照案通過。本會第 13 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及年會將於 2024 年 1 月 27 日(六) 上午 10 點至下午 14 點 30 分於福華飯店 17 樓福華廳舉行。

案由三、成立校友楷模遴選委員會
說 明: 一、依本會校友楷模選拔暨表揚辦法第四條,「校友楷模遴選委員會」設委員七至 九人,負責審查並遴選當年度之受獎人,總會長擔任主任委員,由校友總會理、 監事推選四人擔任委員,歷屆校友楷模代表一至二人,社會賢達校友一至二人由 總會長推舉之,及母校代表一人,共七至九人組成,委員任期為兩年,連選得連 任,委員不得被推薦為候選人。 二、遴選委員會:主委葉世宗總會長(代),委員:蔡慶瑞常務監事、劉景文理事 或副總會長或常務理事、理事,校師長:(邀請中)歷屆校友楷模:蔡宗易、蔡獻 逸,社會賢達:陳宇嘉(邀請中)。 三、第 14 屆校友楷模遴選委員會議,時間:112 年 12 月 18 日(一)14:00-17:00 地點:客家本色:台中市西屯區福科路 502 號)。(附件二 P14-15) (提案人:劉景文,附署人:陳淞屏)
決 議:由葉世宗理事長(代)擔任主任委員,會議當天徵詢在場理監事擔任意願。蔡慶瑞常 務監事、陳淞屏常務理事皆表示願意擔任委員。會後將繼續尊重職位倫理徵詢推選。

案由四、提請通過常務理事劉美華、理事蔡文龍、監事陳勇全辭職案。
說 明: 1.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 44 條第 1 項規定:「人民團體之理事長、常務理事、常務監事或理事、監事之辭職應以書面提出,並分別經由理事會或監事會之決 議,准其辭職,並於會員 (會員代表)大會舉行時提出報告」。 2.本會理事劉美華、蔡文龍,監事陳勇全,因個人因素分別於 112 年 9 月 8.21 日已向 本會提出辭職,依法提請理事會、監事會議決。 (提案人:葉世宗,附署人:姚靜樺)
決 議:先由葉代理總會長打電話慰留致意,若慰留不成請學長提出書面辭呈。

案由五、通過候補理事闕瑞湘、蔡鈞鴻遞補理事、候補監事陳世憲遞補監事。
說 明: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 27 條規定:「人民團體理事、監事出缺時,應以候補理 事、候補監事依次遞補,經遞補後,如理事、監事人數未達章程所定名額三分之二 時,應補選足額」,故依規定應由本會候補理事闕瑞湘、蔡鈞鴻遞補理事、候補監事 陳世憲遞補監事。
決 議:若案由四第二點說明成立,則通過由候補理事闕瑞湘遞補理事,由候補監事陳世憲 遞補監事 (提案人:葉世宗,附署人:姚靜樺)

案由六、補選常務理事,共計一名。
說明:因劉美華常務理事辭職,故本次會議需進行常務理事補選,共計一名補選常務理事。
決 議:本案撤案 (提案人:葉世宗,附署人:林明良)

十一、改選
十二、臨時動議
提案一、提請討論理監事自由樂捐金額加倍 (提案人:林泰弘 附議人:林碧揚)
說 明:為使校友總會會務運行順利,提出自由樂捐之職務捐加倍提案。 自由樂捐職務捐調整後內容如下: 理事:10,000 元整 監事:10,000 元整 常務理事:20,000 元整 常務監事:20,000 元整 副總會長:100,000 元整 總會長:200,000 元整
決 議:照案通過

提案二、提請邀請黃欽印校友擔任校友總會顧問 (提案人:林碧揚 附署人: 林明良)
說 明:因黃欽印校友目前擔任工工系系友會理事長,亦擔任母校工學院院長,若擔任校友 總會顧問,可使總會與工學院的溝通更融洽,總會也較能夠聽到師長的心聲。
決 議:因黃欽印校友為工工系友會理事長,然工工系已是校友總會團體會員,可列席校友總 會理監事聯席會,故無需再另聘為顧問。 另請秘書處廣邀各系系友會加入校友總會成為團體會員,並要請各系系友會會長列席 校友總會理監事聯席會。

提案三、請討論本會總會長未來為本會推舉至東海大學董事會董事候選人。 (提案人:葉世宗 附署人:林明良)
說 明:校友總會推舉校友至董事會董事遴選時,應不需再開會討論,總會長可直接代表 校友總會參加董事會董事席次選舉
決 議:照案通過

十三、搖滾樂研究社:滾誕-東海湖音樂節,活動企劃報告